瓦房店户口迁入大连需要什么手续( 二 )


第三章 相关解释
第十二条 在本市非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由单位补缴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的,认定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
第十三条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非本市户籍父母,须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可办理落户 。
【瓦房店户口迁入大连需要什么手续】第十四条 符合《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九条条件的人员,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主城区或新市区的,须在主城区或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
第十五条经核准落户的复退转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登记使用的身份信息与入伍前户口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按照入伍注销户口信息办理落户 。
军队干部因档案中出生日期有疑义,按干部任免权限,由军队相应的干部(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出生日期认定函》的,其出生日期以《出生日期认定函》为准 。
第十六条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家属随军,落户地应是军人服役部队实际驻地 。部队驻地为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随军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该部队随军家属集体户或该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落户时应提供服役部队出具的驻军证明 。
第十七条 原户籍为本市农村地区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毕业回家落户;无户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在本市农村地区原户籍地落户;复退转军人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手续安置到本市农村地区落户 。落户地公安机关审核相关手续后,予以办理 。
第十八条 税收贡献创业者纳税额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税款缴纳地税务机关的《纳税完税证明》予以确认 。
第十九条 再婚或离婚人员为未成年子女申请随迁或投靠落户的,应先依法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
第二十条参加投靠落户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按相应要求办理:
(一)配偶系原本市户籍居民,因故死亡后,有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的,可申请到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其他未成年子女随投靠人已在外省市合法落户的可随迁 。
(二)夫妻双方均为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官,其中一方达到随军条件的,或者夫妻一方为现役军官,另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的,现役军官的父母均可按照父母投靠子女政策,在投靠人子女服役部队同一户籍政策区域内的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政策规定的“子女在本市落户时间”条件,比照被投靠现役军官在本市部队服役年限办理 。
(三)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官符合国家政策已安置落户,且户口所在区域与曾服役部队为同一户籍政策区域的,其服役年限可视为“在本市落户时间” 。
(四)按政策规定回原户籍地落户人员,作为被投靠人办理户口业务时,其在本市落户时间应自迁出或注销前户口登记时间起连续计算 。
(五)被投靠人父母或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承租人同意投靠人办理迁入登记的;军休干部、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复退转军人、军队职工、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取得本人服役部队住房产权单位营房部门合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住房证》或合法住用部队住房证明,经派出所调查属实的 。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
(六)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址应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投靠落户 。
(七)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已收留抚养的无户口弃婴(儿)经市民政局出具《无户口弃婴(儿)落户通知单》(见附件2)并进行DNA比对的,可在大连市社会福利院集体户口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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