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丝商报采访人员从南安市环保局获悉,《南安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举动方案》正式印发,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拟保存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抓紧改造,不在拟保存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2017年3月底前制订关闭准备,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 。
普遍存在粪污处理不到位情况
【福建南安治污:拟保留173家规模养猪场 环评达标奖30万】根据调查,目前南安生猪存栏33.2万头,东田、金淘、梅山、洪濑等乡镇养猪场数量较多 。生猪养殖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了污染 。
“拟拆除的60家生猪养殖场及需要升级改造的173家养殖场普遍存在粪污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不能做到排放物达标或零排放的请求 。”南安市农业局畜牧立相关尽职人说 。
7日,采访人员尾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南安英都镇英溪两岸,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这里还有部分养猪场未关闭 。采访人员看到,一家占地约20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离英溪不到500米,有30多头猪,走近便能闻到臭味 。
“这家养猪场起码有六七年,养了这么多头猪,却看不到粪水往何处排,应该是通过暗管排到溪里 。”霞溪村当地村民说,英溪两岸的一些生猪养殖场直接将污水排到溪里,严重污染水环境 。
“这家养猪场多次关闭又重养 。虽然有进行污水处理,但粪污处理不到位,未配套全面的环保设施,而且该地处于禁养区 。我们前期已跟养殖户沟通,请求他们提前清栏,但今天拆除时却发明还未尽成 。”英都镇相关尽职人说,近期英都镇对沿溪两岸进行摸底排查,发明有2家养猪场位于禁养区 。对此,他们将进行全面拆除,杜绝“重养”现象 。
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
根据方案,南安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 。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要严拆,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和归潮重养的养殖场(户)须在3月底前所有关闭拆除 。日常巡查发明归潮重养、违章新建及扩建的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
不在拟保存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3月底前制订关闭准备,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 。此外,存栏250头以下发明有达不到环保请求的生猪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
方案指出,要严厉控制新建养殖场,严厉生猪养殖准入门槛,严厉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可养区新建生猪养殖场要严批,溪美、柳城、美林、仑苍、码头、九都、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镇(街道)一律不得新建生猪养殖场 。
可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相关乡镇要严把规划关,须经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立项、规划、用地、林业、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后,严厉按漏缝地面、自动刮粪、自动饲喂、生态种养等标准化、现代化养殖请求规划设计才干开工建设,否则一律依法及时予以拆除 。
拟保存173家养殖场要抓紧改造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升级改造,对拟保存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抓紧改造,市农业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指导服务和检查催促,落实养殖业主的主体责任 。
对已申报省级项目的养殖场应在5月底前按项目请求尽成改造任务,6月底前通过验收;具备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应在4月底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10月底前尽成改造任务,12月底前通过验收;不具备省级项目条件的养殖场要按环保请求自行改造,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应在10月底前尽成改造并通过环保验收,存栏250-1000头的应在12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否则不予享受市级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以奖代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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