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南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明确2020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5889元/月 , 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 , 使用该数值计算 。
同时 , 按照《通知》要求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 , 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 ,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
2020年南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
单位缴0.5%
个人缴0.5%
合计:1.0%
其他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单位缴7.3% , 个人缴2% , 
养老保险:
单位缴16% , 个人缴8%;
【南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
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的行业分类 , 分为0.2%、0.4%、0.7%、0.9%、1.1%、1.3%、1.6%、1.9%八个档次 , 由用人单位缴纳 , 个人不需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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