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


所谓的集团公司就是母公司为核心,多个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为主干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公司联盟 。然而法律没有集团公司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集团公司只是一种大气称呼罢了!那么集团公司的成条件是什么呢?
工具/原料
    母公司子公司营业执照
方法/步骤1首先,企业集团的目公司(核心企业)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在5000万人民币以上 , 并至上拥有5家子公司 。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人民币以上 。
3【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营业执照“类型”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 就是说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最有效的证明就是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名称"写的“子公司的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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