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流程+标准 贵阳生育津贴政策一览


条件+流程+标准 贵阳生育津贴政策一览


一、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 并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 发生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流产手术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 , 可享受生育津贴 。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 , 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 , 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 , 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 ,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 ,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 , 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 , 差额由单位补齐 。
3.贵阳市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 , 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
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 , 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二、贵阳生育津贴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1.使用电脑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guizhou.gov.cn/?areacode=520000)
2.搜索“生育津贴” , 搜索区域选择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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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生育津贴支付”一项旁边的“在线申请” , 实名登录后按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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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办理
实行“同城办理” , 可以在贵阳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贵阳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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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贵阳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 , 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 , 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 。
2.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 , 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 。
3.拨付生育津贴时 , 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结算条件的单据生成《贵阳市生育津贴手工结算核准拨付单》 。
已办理贵阳市医疗保险基金全程电子化系统拨付的单位 , 结算费用直接拨付到参保单位指定账户 , 同时参保单位可通过贵阳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报销单据明细;
未办理贵阳市医疗保险基金全程电子系统拨付的 , 可自行在贵阳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打印《贵阳市生育津贴手工结算核准拨付单》(无需加盖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费用结算拨付章)后 , 直接到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基金财务部进行拨款 。
四、贵阳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五、贵阳产假天数规定
法定产(休)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
六、生育津贴申办材料
【条件+流程+标准 贵阳生育津贴政策一览】(一)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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