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初次缴费享受待遇时间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初次缴费享受待遇时间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初次缴费享受待遇时间】初次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
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拓展:
连续缴纳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021年度缴费标准:
根据桂医保发〔2020〕46号文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80元的标准缴纳 。
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异地住院就医待遇)
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建立了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贫困人员再报销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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