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2月开端,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林某明、林某兵和倪某,违背国家生猪定点屠宰规定,采购生猪并私自屠宰出售,还雇人刻制肉质量量查验章盖在猪肉上 。
本月2日,(福建)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吴某 。
办案检察官介绍,自2011年2月起,吴某等四人在福清市龙山大街一出租房建立一个屠宰窝点,由林某明、倪某担任从福清市上迳镇等地采购生猪,在该出租屋私宰后,再将猪肉放在福清市龙山大街后山顶邻近出售 。“为了使消费者定心采购私宰猪肉,他们还雇人刻制肉质量量查验章盖在私宰猪肉上 。”
【福清:私宰生猪刻合格章 2000多头生猪谋利400多万元】
截至本年案发时,吴某等四人累计从养猪场采购2000多头生猪进行屠宰与出售,出售额达400多万元 。
福清市经济贸易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案,并于本年10月29日将该案移送给福清市公安局处理,福清警方同日将吴某捕获 。
11月19日,林某明、林某兵向警方投案自首 。
推荐阅读
- 黑龙江省十一月份生猪价格低位震荡
- 安徽生猪价格最新消息 安徽生猪价格略降
- 浙江嘉兴生猪存栏下降一半 剩120万头以内
- 农科院朱增勇:生猪养殖亏损状态显着改善
- 半年期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京完成了首次赔付 合计获赔800余万元
- 2015年我国生猪规模化程度将提高至50%
- 十一月全国生猪行情小结:上涨乏力
- 天津:农户每出栏一头生猪平均亏损200元左右
- 生猪退养工作总结 生猪退养人员忙转业
- 生猪市场遭遇15年最差行情,生猪交易市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