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站站长出售死猪肉,农村兽医站


畜牧兽医站站长出售死猪肉,农村兽医站


今天是首个“宪法日 , 金坛市人民法院召开了以”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食物安全案子处理新闻发布会 , 发布了本年审理的10起触及食物安全的违法典型案子 , 包含假烟、假酒、毒豆芽、有害猪头肉等 , 有不少案子是初次发表 。
而一些地方食物安全监管部门的不尽职不尽职行动 , 必定程度上纵容了损害食物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作 。
金坛法院初次发表了2013年审理的一起不光没有监督 , 相反滥用手中职权进行一些损害食物安全的违法犯罪 , 获取不合法利益的行动 。
【畜牧兽医站站长出售死猪肉,农村兽医站】
2008年1月至7月 , 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江苏省)金坛市一畜牧兽医站站长时期 , 与被告人程某等事前共谋 , 在辅导、监督养殖户对逝世的母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 , 以需要对死猪会集无害化处理为由 , 将死猪从养殖户处运出 , 先后将70余头死猪出售给陈某等人 , 不合法获利1万余元 。
之后 , 陈某等人将部分死猪销售给本地、山东等地的个体食物加工厂 , 加工成肉食物 , 流入市场 , 形成恶劣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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