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可以异地过户手续 机动车异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可以异地过户手续 机动车异地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单位车辆过户到异地个人所需要的手续的特殊之处在于原车主是单位 , 其他的与个人之间的过户没有区别 , 所需要的手续包括现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机动车买卖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 如果是受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还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 如果已经超过检验有效期 , 还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交强险凭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 ,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 , 交验机动车 , 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 , 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可见 , 法律并没有对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作出特别的限制 。根据上述第(二)项的规定 , 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 , 只是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方面略有特点 , 这个特点就是原车主是单位而不是个人 。单位应与受让车辆的个人签订转让(买卖)协议 , 对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 。这个转让协议就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所需要的手续 , 上述规定已经很明确 。3、因为是过户到异地 , 所以 ,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向原机动车登记地的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 , 原登记的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 ,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 , 收回号牌、行驶证 , 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 。然后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再后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 , 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 , 并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 , 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 , 确认机动车 , 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 ,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 , 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听听别人怎么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 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 , 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 持下列资料 , 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出登记 , 并交验车辆:(一)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 , 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 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二)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 , 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规定提交资料 , 并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出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二)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名称;(三)转出登记的日期 。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 还应当登记下列事项:(一)机动车获得方式;(二)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四)机动车销售单位或者交易市场的名称和机动车销售价格 。第二十条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 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 , 审核资料 , 确认车辆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出登记事项 , 收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 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 密封机动车档案 , 交机动车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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