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养老保险延长缴费人员一次性补缴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延长缴费人员一次性补缴
二、政策依据:
1.《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
2. 《江苏省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89号)
【江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指南】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三、受理条件: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社保实际缴费满5年,仍不足15年的,2011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参保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缴满15年 。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2.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3.《江阴市灵活就业参保延长缴费人员一次性补缴审批表》(一式四份),收原件(4份);
4.职工个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及有关原始资料:
1)职工个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等),收原件;
2)职工1992年1月之前有大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涉及军龄需提供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出处公章)(无法提供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的可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 。
五、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每月25日至下月5日结账期内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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