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录音遗嘱的有效要件有: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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