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办理条件
1.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的;
2. 属外地户籍,且属于临时账户的,不能办理转移;
3. 在原参保地曽补缴社保超过(包含)3年的,不能办理转移(属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法院判决补缴的不受本条制约,需携带原有效法律文书进行办理) 。
申请材料: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办理条件】1.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收原件(1份) 。
相关阅读:
>>
>>
>>
推荐阅读
-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指南
-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办理材料
- 江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市外就医证明办理指南
-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办理流程
- 江阴失业人员申请延长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 宜兴市医保降费率、缓缴政策继续执行
- 江阴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办理指南
- 江阴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办理条件
- 哪些人可以办理江阴养老保险职工退休业务?
- 江阴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