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流产待遇报销
二、政策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三、受理条件: 缴费满10个月以上且发生流产的 。
四、申请材料:
1. 《江阴市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单位盖章),收原件(2份);
点击下载:《江阴市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
2. 结婚证,验原件;
3. 生育证(江阴计生部门办理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计划外流产的无需提供),验原件;
4. 门诊病历的,验原件;
5. 发票、费用清单,收原件(1份);
【江阴生育保险流产待遇报销指南】6.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读卡;
7. 医院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验原件 。
五、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六、特别说明:
1.需确认缴费是否满十个月;
2.需确认是否存在欠费现象;
3.发生费用两个月之后才来进行报销的,两个月以内的不能受理;
4.发生费用6个月以内办理有效,最晚不超过一年;
5.每月25日至下月5日(包括25日及5日)结账期内不能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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