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汇总


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汇总


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一)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三)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
(四)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保中断缴费 。
如何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申请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户口薄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列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
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四个档次,其中每人每年500元的缴费档次仅面向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人员,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以及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是什么时候?
个人缴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费用 。缴费当年到达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可在到龄当月1-24日工作日内办理缴纳当年居民养老保险费手续 。
政府对个人缴费有没有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为: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选择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递增100元 。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户口迁到无锡市区,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能不能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从2014年2月21日起,年满60周岁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的人员,应按规定在户籍迁出地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市不再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手续 。其中户籍迁入时女已满55岁的,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从户籍迁入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
居民在本市区户口迁移时,要不要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参保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区跨区户口迁移时,要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由参保人员携带户籍材料到转入地街道(镇)人保所办理 。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有没有什么待遇?
【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汇总】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或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可以继承,另外向其直系亲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 。如果该居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不能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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