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养老保险金申领条件详情


无锡养老保险金申领条件详情


【无锡养老保险金申领条件详情】无锡养老金领取条件
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36号令) ,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以上 。
目前退休年龄规定为:
(一)男满60周岁;
(二)女干部满55周岁;
(三)女工人(含个体工商户女雇工)满50周岁;
其中 , 1、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 , 年满55周岁;
2、1986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且此前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缴费年限)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 , 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 , 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确定退休年龄 , 年满50周岁;
3、1986年9月底后参加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雇主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 , 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 , 年满55周岁 。
(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 , 从事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的 , 男满55周岁 , 女满45周岁 。
(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男满50周岁 , 女满45周岁 。
按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户籍;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
(4)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办法施行时(2010年10月1日)已符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 不需要缴费;办法施行时 ,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 则要每年不间断缴费至领取年龄 。列入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范围的人员 , 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 直接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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