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无锡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申请材料


原无锡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申请材料


原无锡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包括退学、肄业及在校生)落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周期:5个工作日
承诺周期: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市外户籍准入业务实行两级户籍窗口(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区县级政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受理自由选择模式 。申请人可根据路途远近、需求缓急自主选择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或区县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
联系电话:市区:82222133、江阴:86826152、宜兴:87977193
办理程序及条件:
持《户口迁移证》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落户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
【原无锡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申请材料】法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 (锡政发202036号),政策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市(包括无锡市区及江阴市、宜兴市):(七)原本市户籍的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包括退学、肄业及在校生) 。
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
2、毕业证(或退学、肄业、在校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4、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至申请窗口做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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