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 ,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 , 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 ,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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