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推荐阅读
- 刑事拘留请律师管用吗
- 刑事抗诉刑诉法的期限为多久
- 哪些罪不能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最佳时间
- 证据不足刑事多久撤案
-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还
- 谁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多久时间
- 行政拘留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 刑事案件最快多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