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一般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 , 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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