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哪些


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哪些


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3、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4、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5、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等 。
【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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