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遗嘱有效条件有什么规定


代写遗嘱有效条件有什么规定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代写遗嘱有效条件有什么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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