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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权到期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二十一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的 。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商品房使用权到期如何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表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 , 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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