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依照法律、法令、政策 , 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 , 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 。
引用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纠纷案件有什么对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 ,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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