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人可以在自己承包地里建猪场?禁养恐有难度!( 二 )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士翠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允许,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允许后,乡(镇)国土所要踊跃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允许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踊跃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请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养猪人可以在自己承包地里建猪场?禁养恐有难度!】(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尽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 。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请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利 。
四、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落实
(一) 各地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详细调查研究,进一步尽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踊跃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
(二)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浮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尽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 。
(三) 各地在贯通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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