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广西桂林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二)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三)扣除起止时间
【广西桂林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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