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书后一直未去办理收楼,不会产生违约金 。但如果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后你再去办理收楼,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合同约定交付期后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 。
【法律依据】
【收房晚是违约吗】《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 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 ,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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