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 , 应在申请参保当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
2.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 , 应按月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 缴费时间为每年的4至12月 。
3.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 , 参保后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含两年) , 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 。中断或暂停缴费时间在两年以上的 , 不得一次性补缴 。
4.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 , 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需要跨年度变更缴费档次的 , 应向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 。
【成都养老保险缴费时限】5.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人员 , 本人可选择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 , 并继续缴费至满15年(180个月);也可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180个月) 。一次性趸缴标准为: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 , 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 趸缴的缴费基数记录在趸缴当年 , 趸缴年限同已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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