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程序+条件 天津技能型人才落户指南( 二 )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 。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 。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
四、实施时间
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 。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申请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
6月8日前已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
咨询电话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022)-12333、(022)-12345
办理时间
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要求(咨询022-12333)
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早9:00 -晚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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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准迁手续: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 。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
落户手续: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
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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