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极端欺凌事件:9岁施暴者只被训诫,央媒发声:子不教,父之过!律师:可以起诉监护人( 二 )


长期以来,对只看年龄来划分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社会各界一直有比较密集的讨论 。兹事体大,确实需要审慎对待 。但必须提醒的是,当今信息时代,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途径、效率、能力已经超乎想象 , 有些孩子成熟得异常迅速 。像此案中两个“小恶魔”的行为,还有之前逼同学吃粪等暴行,已经远远超出了成年人正常理解的范围 。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新趋势,立法是不是应该跟上时代呢?
人民网评论则指出,必须追问的是 , 他们的监护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警方已对他们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基本操作 。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长不能双肩一耸、两手一摊就算完事 , 除了道歉、赔偿等,更需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担疏于教导的责任 。如果对自家的孩子不严加管教 , 他们就可能伤害他人,最终搭上自己的前途 。
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对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 , 都应该依法承担责任 。此次事件是对各级学校的一次警示教育,为校园管理敲响警钟 。不仅平时要严格管理,避免出现欺凌事件,更需要在出了问题不掩盖问题,不能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唯有实事求是,方能变被动为主动,方能让学生和家长放心 。该管却不管,该制止却不制止 , 学校失声,监管失灵 , 无疑就是纵容 , 成为了帮凶 。
编辑|王月龙杜恒峰
校对|孙志成

小学生极端欺凌事件:9岁施暴者只被训诫,央媒发声:子不教,父之过!律师:可以起诉监护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江宁婆婆、扬子晚报、央视网、人民网、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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