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热点蹭出“内伤” 海印股份被广东监管局处罚( 二 )


公告披露的合同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实际不符 。5月24日,今珠公司注册成立,许某和陈某鸾两人各持有50% 股权,许某为法定代表人 。其中,许某和陈某鸾均为代持人,合同丙方今珠公司的所有股权,实际为协议乙诽漤某太及其研制团队所持有 。
公告披露的履约保证金支付情况与实际不符 。海印股份于6月11日签署了《合作合同》,而海印股份于6月6日向今珠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即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光阴早于《合作合同》签订日 。但54号公告披露“在合同签订后,公司拟根据合同约定为许某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与实际情况不符 。
公告披露的拟产业化运营标的类辞不正确 。“今珠多糖注射液”是以南药为原料制备的兽用制剂,属于天然热带植物提取物组方制剂,而不属于疫苗,二者在生物安全性和生态毒性等方面存在显然差异 。
公告披露的今珠多糖注射液防止有效率缺乏相关依据 。披露的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料和资本运作等情况缺乏相关依据 。海印股价与许某太等签署的《合作合同》的首席部分第十二条约定:“乙方(许某太)和丙方(今珠公司)保证:所有的陈述和保证和提供的重印件都是真切的,甲方(海印股份)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其真切性未做核查,乙方和丙方也未提供资料供甲方核查;乙方和丙方知悉甲方基于真切性而签署本合同” 。该条款表明,当事人的专利权状态、今珠多糖注射液的防止有效性、今珠公司的未来业绩等海印股份签署及执行合作合同的前提和基础,存在较大不断定性 。这一情况将对投资者的决心产生较大影响,属于重要条款,但海印股份在54号公告中,遗漏披露上述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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