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私搭浮桥一家18口被判刑”,法院决定再审: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023年7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黄德义一家18位村民因私搭浮桥寻衅滋事被判刑一事受到公众关注 。
据澎湃新闻、封面新闻等多家媒体,9月29日,采访人员从相关权威信源确认 , 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再审决定书,其显示,黄德义于2023年6月26日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 。再审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
今年7月,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建桥收费 。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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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村民拍摄于2018年车辆过桥时的情形(央广网发谷天福供图)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 。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 ,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 , 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
宣判后,黄德义等18名原审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黄德义不服判决 , 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于2023年3月被驳回 。2023年6月,他再次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今年7月 ,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7月8日 ,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发出公告,表示已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审查 。
此外,随着私搭浮桥事件一同被关注的 , 还有村民的出行问题 。彼时,当地政府曾表示,计划在原浮桥附近建一座临时便民桥,秋收前建设完成 。
编辑|段炼易启江
校对|汤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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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澎湃新闻、封面新闻、红星新闻、央广网、中新网、公开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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