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面向特殊困难轮候家庭开展公租房专项配租公告( 四 )


六、租金及补贴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 ,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 , 先足额交纳租金 , 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 。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 。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 , 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 , 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
七、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010-88150800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60748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 ,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
特此公告 。
附件1:悦府家园等4个公租房项目情况介绍.zip
附件2:青秀尚城等3个公租房项目情况介绍.zip
附件3: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docx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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