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双泉社区棚户区拆迁了吗( 二 )


四、征收房屋装饰及附属物补偿按照《咸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由具有估价资质的机构依据丈量结果,给予补偿 。
五、安置对象及方式
(一)住房安置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 , 每人安置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 。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征收农业户口人员给予房屋安置:
 ?。?)在征收公告发布前,户籍为所在村组常住人口、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参加村上分配、履行村民义务的 。
 ?。?)原户籍在本地,现已迁出并正在就学的学生(其父母双方户口均在本村)、现役军人(不含军官)、服刑人员 。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征收时可增加相应房屋的安置面积:
(1)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持 2016 年 1 月 1 日前颁发的有效证件及办事处、村委会证明,可增加安置面积 60㎡(独生子女年龄超过 23 周岁的除外) 。
(2)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持 2016 年 1 月 1 日前颁发的有效证件及办事处、村委会证明,可增加安置面积30㎡ 。
(3)祖遗院落(全家属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可享受 120㎡的安置面积 。
(4)单职工家庭(一头沉)在外人员可享受30㎡的安置面积 。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安置人口:
 ?。?)征收公告发布后迁回本村的;
 ?。?)外地(村)投亲靠友挂靠户口的;
 ?。?)征收公告发布前已亡故的;
5.被征收户只有一个安置人口的,可选择最接近 60㎡户型的安置房 。
6.安置房位于原宗地 9号、10 号、11 号、12 号、18 号楼 , 安置房屋起价为 1230 元/㎡ 。被征收人按户选择安置房,安置房总面积超出安置面积 5 ㎡(含 5㎡)以内部分 , 按安置价计算;安置房总面积超出安置面积 5 ㎡以上 20㎡以内的部分,按 3880元/㎡计算 , 其余超出面积按市场价计算 。
楼层加价:高层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房屋无楼层加价,六层以上每增加一层,房屋价格增加 10 元/㎡,顶层价格与次顶层相同,按安置价计算 。
7.被征收人自愿放弃部分安置面积的,放弃的部分安置面积按 430 元/㎡给予奖励 。
8.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屋的顺序 , 以签订协议和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先后次序为准 。
9.征收范围内且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给予每人 10㎡营业性用房安置 。
(二)货币安置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时限,将腾空的房屋及庄基证等相关证件移交征收人 。
2.征收人依据征收补偿协议约定 , 按时足额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补偿款项 。
3.征收补偿款项由征收房屋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搬家补助费、奖金及放弃每人 60 ㎡安置面积补助费(每平方米 2000元)等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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