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按揭贷款抵押的房产证提取方式】咸阳按揭贷款抵押的房产证提取方式
1.2019年4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待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在不动产权证书备注栏中加盖“已办理抵押登记”条形章后返还给产权人 。
2.2019年4月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现房抵押登记并收取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仍按照老政策执行 。如需领取证书的 , 抵押人应提交领证书面申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 档案室工作人员受理后 , 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备注栏中加盖“已办理抵押登记”条形章,将不动产权证书返还给产权人,然后将受理资料存入原抵押档案中 。
信息档案科电话:332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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