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一览


长沙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一览


根据芙蓉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原文,芙蓉区设立了软件产业发展集聚区,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
招商引资:
鼓励企业入驻:
对新入驻集聚区的软件业企业(机构),给予以下补贴:
购房补贴:对购买办公用房的软件业企业(机构)按自用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租金补贴:对租赁办公用房的软件业企业(机构)按自用面积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1]50人(含)以上按照30元/平方米/月,专业技术人员50人以下按照20元/平方米/月,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价格全额补贴 。装修补贴:对软件专业技术人员[2]达到100人的软件业企业(机构),按自用面积3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装修补贴,单个企业(机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在企业(机构)入驻后1个月内补贴到位 。物管补贴:入驻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自用面积2元/平方米/月予以补贴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隆平高科技园、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引进龙头企业:
积极引进世界500强[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4]、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5]、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及参与全球业务的软件外包服务龙头及骨干企业落户我区,或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基地、技术支持中心且吸纳软件技术人才特别多的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协商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奖励中介招商:
引进世界500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全国总部,奖励招商中介人[6]5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省级总部,奖励招商中介人30万元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第三章 人才引进和服务
强化人才引进和培训:
对入驻软件业企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7]和高级软件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实缴个人所得税市、区级部分全额予以奖励到人 。支持企业(机构)扩大规模,单个企业(机构)首次年度连续在区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达50人、100人、300人、500人、1000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40万、100万、200万、500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核算以初级为基数,一个工程师相当于1.5个初级,一个高级软件工程师、架构师或项目经理相当于3个初级的方式折算 。)联合院校定期为企业(机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广泛发布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免费为企业(机构)提供专业化的人才招聘、灵活用工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定、技能培训等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加强人才保障:
着力解决软件业企业员工就医、子女入学困难,建立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绿色通道 。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精尖软件人才,按照“长沙市人才新政22条”和《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享受购房、生活、就业补贴和服务保障 。软件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才新政分类分层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利用芙蓉区现有资源,为软件业企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一批“软件人才公寓”和“青年人才驿站”,作为过渡周转用房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牵头单位:区数据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第四章 企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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