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哪些人可以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汕头哪些人可以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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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哪些人可以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需要办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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