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夜市管理费最高1.26万,“引摊入市”被质疑变味了


南方都市报10月31日B0405版
多名摊主表示摊位管理费竞投不合情理 。一方面政府鼓励发展夜经济,另一方面又采取管理费竞投的方式,提高夜市摆摊的门槛,背离了初衷,“政府提倡引摊入市,到我们这感觉有些变味了” 。
有摊主表示,周边镇街夜市摊位的管理费多在1000多、2000多,“我们的管理费要高出数倍,是否有利于东凤夜市经济的发展?是否会给摊主造成过大的经营压力?希望政府多从我们的角度和立场来考虑问题” 。
针对东凤兴华中路二街夜市经营者提出的疑问,10月16日,东凤镇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南都采访人员采访 。

中山一夜市管理费最高1.26万,“引摊入市”被质疑变味了



东凤兴华灯光夜市
焦点
1问
为何采取竞标方式?
东凤镇:公开竞投照顾社会公平
摊主:我们做旺了夜市,是否有优先经营权?
有不少摊主表示,这条夜市街是由老摊主们多年来用心经营做旺的,经营权理应优先照顾老摊主 , 可以收取合理的管理费 , 支持政府部门通过收费管理 , 让夜市更长久、更好地经营下去 。
东凤镇相关负责人表示,东凤镇兴华路周边区域一直以来都是镇内人流密集、商业氛围浓厚的中心地带,长期以来形成了各种临时摊贩、流动摊档、商品卖场等各色业态,导致了该区域卫生“脏、乱、差”,交通“拥、堵、难”等突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周边居民及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 兴华路片区整治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
不少老摊主表示 , 兴华中路二街夜市是他们做旺的,理应有优先经营权 。中山市东凤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都是占道经营,因为这条道路是公共资源 , 不是说占了多久,就获得什么所谓的权利,也要照顾社会面的公平性” 。
工作人员称,此前东凤规划打造新的夜市经营区,距兴华中路二街夜市直线距离约500米,但不少摊主不愿搬迁 。政府考虑到群众需求,允许继续在这个区域摆摊 。同时为了让夜市经营更加规范、解决环境卫生问题,实行收费管理 。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提出过摇号的方式来决定经营权,但老摊主要求摇号只能在他们中进行 。“我们也了解到 , 除了这些老摊主,其他人也有进场摆摊需求,最终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投的方式” 。
东凤镇方面表示,8月18日,东凤镇组织开展兴华灯光夜市街临时摊位招租工作,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面向社会接受报名竞投,底价1000-1500元/月,当天共成功投出62个摊位 , 竞投摊位费1500-6300元不等 。
9月21日、22日由东凤镇镇属企业“中山市凤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凤创公司”)开展第二期摊位招租公开竞投工作,该次招租增加了部分摊位供竞投意向人选择,经营时间为3个月 , 底价1000-1500元/月 , 共成功投出70个摊位,竞投摊位费1000-12600元/月不等 。
中山一夜市管理费最高1.26万,“引摊入市”被质疑变味了



东凤兴华灯光夜市管理费竞投场景
2问
为何用个人二维码收管理费?
东凤镇:先通过个人码收取,再转回公司
摊主:这是否合理?
此外有摊主反映,8月份管理费、押金收据上显示 , 收款单位为中山市东凤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摊贩们表示,他们所交的相关费用,收款码却是一个个人收款码 。而摊主竞投地点在东凤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
有摊主质疑 , 政府出通知要我们来竞拍,开出的收据是镇物业管理公司,钱却进了个人账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天眼查显示 , 东凤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山市东凤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100%持股,而中山市东凤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为一家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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