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天成家园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保障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延庆天成家园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保障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保障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的剩余房源,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延庆天成家园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保障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房源为天成家园项目,共计76套,全部为大套型,此次分配房源无小套型和中套型房源 。项目房源详情情况见下表:
延庆天成家园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保障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注: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延庆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轮候家庭 。
具有保障房资格的优先配租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消防救援人员、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
(二)配租原则
1.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家庭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
三、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时间、优先情况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二)备案时间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
(三)备案时间、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1年6月8日10:00--2021年6月10日16:30(3天)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
(二)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
2.协助登记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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