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门诊医疗费用可用医保报销


成都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门诊医疗费用可用医保报销


关于将便民核酸采样方舱改建的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纳入医保门诊联网结算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关于调整改造部分核酸采样点为发热诊疗站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医疗组函〔2022〕381号)及市疫情防控调度专题会议要求,全力推进便民核酸采样方舱转换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并纳入医保结算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改造核酸采样方舱建设发热诊疗站试点方案》完成改造,且由本市医保定点的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以下简称发热诊疗站),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按规定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管理 。
二、发热诊疗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按照医保政策予以支付 。
三、各试点区(市)县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在其管理的发热诊疗站 , 做好医保联网结算必要的网络、硬件及系统配置,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和安全策略 。
四、各试点区(市)县医保部门应积极对接有关定点医疗机构,靠前主动服务、简化手续、急事快办 , 及时将发热诊疗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
经办服务管理联系人:任忆,联系电话:87706973;
【成都便民发热诊疗服务站门诊医疗费用可用医保报销】信息系统支持联系人:沈大鹏,联系电话:1839860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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