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业务办事程序 申领的流程是什么( 二 )


 ?。ㄋ模┒陨瓯ê笪醋愣罨蛭醇笆苯赡墒б当O辗训牡ノ?nbsp;,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发出《失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逾期仍不缴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和资料后,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等法律文书,强制征缴失业保险费 , 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
申领发放
 ?。ㄒ唬┦б等嗽笔б登八诘ノ唬?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失业人员档案、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
 ?。ǘ┦б等嗽庇υ谧灾罩够蚪獬投贤掌?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
 ?。ㄈ┚旎棺允芾硎б等嗽绷烊∈б当O战鹕昵胫掌?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
 ?。ㄋ模┦б当O战鸢丛路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 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办理签领手续,当月未按规定办理领取手续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 。
 ?。ㄎ澹┝烊∑谙?。累计缴费时间满1-4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在领取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⒎疟曜?。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
 ?。ㄆ撸┢渌?。失业人员在失业救济期间患有重病(因打架斗殴、自残、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病的除外),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治疗,可凭医院的医药费用正式发票补助70%治疗补助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 ,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7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丧葬补助金;有直系亲属供养的,一次性按每供养1人发本人生前10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 , 供养3人以上的发本人生前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