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举证指引具体方式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 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还款计划、还款,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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