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暂行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暂行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1、项目的后评审 。
2、根据我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项目后评审的有关规定,项目评审部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项目开展贷款项目的后评审工作,即对项目执行情况、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教训,以利于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质量 。项目后评审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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