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申请 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

【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申请 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

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申请 公安刑拘后如何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 , 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 , 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
2、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 并令其签名或盖章 , 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
3、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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