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机动车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机动车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所有人因机动车在被盗抢骗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申请办理变更的,应当提交能够确认被鉴定的机动车与被盗抢骗的机动车为同一辆车的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发还证明;
6、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二)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原型号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更换后按下列规定提交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6、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8、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 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9、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车身颜色改变的,还需提交更换整车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三)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的 ,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变更后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 , 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申请使用性质变更为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性质的(使用性质为货运的除外),应当提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使用性质变更为警用的,应当提交公安部或者市公安局的批准证明;申请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应当提交特种车审批证明;属于非专用校车喷涂粘贴校车外观标识的,还应当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6、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还需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
(四)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在变更后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 , 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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