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是怎么回事 假释的考验期具体是多久

【假释考验期是怎么回事 假释的考验期具体是多久】

假释考验期是怎么回事 假释的考验期具体是多久


1、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
2、对假释犯的监督及处理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 , 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 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 , 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罚 , 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
(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 ,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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