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计划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计划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一)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 , 经我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
(三)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及时修订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 。原则上一个招生专业对应一个专业类别,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需扩大对应专业类别的,最多不超过两个 。各高校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shandong.cn) 。鲁教职函〔2022〕42号文件中无明确对应类别,且确需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个别招生专业 , 由学校于11月20日前提出申请,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可自主组织 。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计划】(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一个专业对应两个专业类别的要分别安排计划)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
二、报名工作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 , 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
三、考试工作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 ,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 , 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 , 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 。要严格命题人员选派 , 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 , 严防命题错误 。要加强题库建设,切实考察考生理论及专基础 。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经我厅批准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分值等参照全省统一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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