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商局不再贴标,质监局有其他要求吗

【因工商局不再贴标,质监局有其他要求吗】

因工商局不再贴标,质监局有其他要求吗


1、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但是性质有所分别,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 。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因此,私下撕毁封条要受到行政处罚 , 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工商局还不算司法机关.因此不会有刑事职责问题.但是会被行政处罚的.2、《工商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有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