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离婚怎么办 离婚房子贷款能怎么处理】

1、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 , 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 。
2、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 , 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
3、婚后办理按揭手续 , 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 , 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 。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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