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怎么说 录音遗嘱需要说日期吗

【录音遗嘱怎么说 录音遗嘱需要说日期吗】

录音遗嘱怎么说 录音遗嘱需要说日期吗


1、录音遗嘱最好是遗嘱人亲笔签名,这样更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签名的,最好是有证人在旁边 。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 , 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
2、对在场见证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没有规定 , 因此,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 。
3、录音设备及磁带质量的好坏、遗嘱人的发音、磁带放置时间的长短,均会影响录音磁带的音质,都会使录音遗嘱在使用时 , 导致录音遗嘱的内容难以听清或难以辨别,而引起争讼 , 影响遗嘱的执行 。因而在制作录音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 , 避免因要件缺失导致遗嘱的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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