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再审案件一般如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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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 , 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
2、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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